小時候常因為做不對的事情,或者是大人不喜歡的事情,就被打、被罵、被處罰。回想起來的感覺就是,自己不管怎樣做都錯。
當了媽媽後,看到這些情景,我也勃然大怒過:
孩子打開瓶蓋,飲料灑了滿地;
孩子為了拿到東西,撞倒了人;
孩子想要別人正在玩的玩具,就直接拿走。
先是過往的記憶感覺又冒出來了。彷彿我就是那個孩子,然後就開始擔心自己又要被處罰了,甚至被處罰當下的感受都還在。接著,就是我在處罰我自己的孩子。
孩子做了我不喜歡的事=處罰,成為自動反應機制。
我想要停下來。一定有什麼地方出錯!
我看到了,是全盤否定。
飲料不應該灑出來,所以你不應該自己打開瓶蓋;
你不可以撞倒人,所以你不應該去拿那個東西;
你不可以拿別人的東西,所以你不能想要玩別人在玩的玩具。
因為行為不對,連動機也是錯的,也不准有。從你開始想要某個東西或某件事,就是錯的。
處罰了,然後呢?
真的不該自己打開瓶蓋?
真的不可以想要拿東西?
真的不能想要別人在玩的玩具嗎?
通通都可以!這些動機都很合理!
行為需要控制,想法不需要、也無法
不對的行為需要停止。這是界線的功用:停下不對的行為,就事論事。孩子需要的是處理事情的技能,而不是控制他的想法或感受。幫助他找到對的方式獲得他想要的。
一定有什麼能做的!
孩子想要自己打開瓶蓋,而且需要保持乾淨。一定有什麼能做的!
孩子想要拿東西,而且路線上有人。一定有什麼能做的!
孩子想要玩別人手上的玩具,然後有人正在玩。一定有什麼能做的!
一定有什麼你能做的!絕對有。沒有的話,我們一起想辦法!